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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南京的《现代快报》整版刊文,向音响假货开火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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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anyue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2-10-12
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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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到了整治音响的时候了。
还音响以真面目。
享受生活,轻轻松松玩音响
玩音响,玩的就是电流和振动。
离线sanyue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2-10-12
揭开中国音响业黑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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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在一部分时间里欺骗一部分人,但你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里欺骗所有的人




  “8·29事件”

  2002年8月29日,天津《每日新报》刊登了一篇题为《山水爱浪音响造假黑幕调查》的新闻报道并在天津市重磅投下,该报道连续采用三个整版、近万字作长篇论述,顿时引起了行业内外的强烈震动。被业内称为“8·29事件”。

  围绕这一事件,国内各大媒体都进行了追踪报道。事件的“苦主”——爱浪、山水两大品牌的拥有者(操作者)美加科技被迫展开危机公关:不断向各大媒体传递关于爱浪、山水合法经营的各种证照以及工商、技监部门提供的《情况知会函》,以证明自己的清白。同时,爱浪(美加科技)方面所有高层众口一词,指责某竞争对手策划、操作了这一事件,美加集团总裁杨炼称“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将在适当时机以不正当竞争理由将对方送上法庭”。

  9月18日,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在报纸上刊登《“山水”商标使用声明》,称受日本山水电气株式会社委托,声明“山水电气株式会社授予山水电子(广州)有限公司使用‘山水’品牌及商标的权利,已于2000年6月6日终止”。就在第二天,山水电子(广州)有限公司就在报纸上发表《关于〈“山水”商标使用声明〉的郑重声明》,称“日本山水电气株式会社在授权书中授予山水电子(广州)有限公司使用山水商标,并于2002年5月16日,国家商标局对山水电气株式会社许可山水电子(广州)有限公司使用的第734867号‘SANSUI’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副本,依法予以备案。许可期限自2001年9月1日至2004年8月31日。因此公司对‘SANSUI’商标拥有合法使用权。”

  前后两个针锋相对的“声明”,令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

  本报记者对此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采访。而当调查展开,却发现爱浪“遇袭”事件本身的意义在不断缩小,从这一事件折射出的音响行业的种种“黑幕”,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我们希望拉开“黑幕”的一角,让些许阳光洒进来;也希望有更多的人士加入我们的行列,让中国音响业这个“问题行业”阳光普照。

  爱浪冤不冤?

  事发之后,爱浪一直喊“冤”。

  不管怎么喊“冤”,究竟是不是“假洋鬼子”?有没有误导消费者的行为?这是绕不过去的话题。

  在采访中,爱浪一位副总经理承认,公司曾经发现某些地区的经销商在销售爱浪产品的时候有夸大和误导的成分,但公司发现之后马上发函给各地经销商,要求严格按照公司发布的产品介绍和企业介绍如实向消费者介绍有关情况,不得有夸大和误导。他认为,全国有数万名销售人员,素质良莠不齐,有些经销商为了销售产品不惜采用不正当的销售手法,这难以避免。但公司会加强监督管理,努力杜绝这种现象的再次发生。

  但是,这位副总经理强调,在音响行业,美加科技旗下5大品牌,从公司经营到对外宣传都是相对规范的。其一,美加集团是通过国家工商部门批准的合法企业;其二,爱浪产品获得了广东省名牌产品推进委员会颁发的《名牌产品证书》;其三,美加科技拥有10万平方米的厂房,有2500家连锁直销中心,有ISO9001、ISO14001等管理体系和ERP系统,一切都是按照现代高科技企业来打造自己,而不是像国内某些音响品牌一样,不注重对生产的投入,也不注重技术开发;其四,中山山水生产的山水音响被人指责为“假洋鬼子”,但爱浪从与山水合作的第一天起,就公开承认只是获得了山水产品在中国的经营权,这种OEM合作关系和品牌委托经营的模式在国际上也属于正常的情况。

  “你可以去查一查其他企业的宣传资料,在冒充洋品牌和误导消费者方面,你会发现其他企业做到什么程度。”爱浪一位高层人士对记者说。

  普遍的欺骗和误导

  “香武仕事件”之后,香武仕负责人刘燕生曾向媒体诉苦:类似香武仕这样的“假洋鬼子”是国内音响业的通病,造假者绝不止我一个。在记者仔细阅读几个主要音响企业的宣传资料和“销售员培训”内容后,刘燕生所说的话在事实上得到了印证。

  在名氏风音响的宣传材料上,赫然写着:“名氏风,来自英国电声设计公司”,“英国电声设计公司成立于1990年,是电声设计制造行业为数不多的全资英国公司,总部设在英国第二大城市曼彻斯特”,“名氏风,英领馆推荐的全资英国品牌”等字样。而记者所采访到的业内人士都表示,名氏风绝对不是英国品牌,而是地地道道的中国国内企业,其老板施振生原来就是香武仕的骨干之一。

  CAV产品画册的背面,印着法国Chatean loir扬声器生产基地的图片,画册文字中写着“法国原厂元器件,AUDAX全班人马”。知情人士指着该行字对记者说,CAV只不过用了一批AUDAX的喇叭单元,就称“AUDAX全班人马”,这显然是对事实的夸大,把自己的产品打扮成采用了全部国外技术的形象,显然是对消费者的欺骗和误导。而在CAV内部对销售员的培训材料中,关于“专卖店介绍”一章节中,有如下文字表述:“欢迎光临。这里是CAV数字音响专卖店,是日本××公司在中国××地方的直属专卖店。我是日本××公司(广州汉林总装基地)派驻××地方的工作人员。……我们公司是全日本最大的一家音响公司”。在另一关于“开场白”的章节中,CAV这样教导自己的销售员:“我们是NEC日本电气公司设在××地方的数字音响专卖店,这种日电的直属专卖店在全国的各个大中型城市都有,我是日本公司广州汉林派驻当地的代表,我们这套产品是本月刚刚上市的数字音响系统……”知情人士对记者说,实际上,CAV不过只是在产品上用了NEC的一个芯片。

  “欺骗和误导的现象在中国音响行业普遍存在。”知情人士介绍,其他音响企业,比如君悦、丹麦宝、惠威等,都在不同程度上给自己披上一层“洋外衣”,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是洋品牌,采用了大量的国外技术。而事实的真相是:这些企业的产品都是中国人设计,在中国由中国人生产,是百分之百的“中国货”。即使是现在拼命喊“冤”的爱浪,也曾经因强调自己“中美科技”,或者因一些销售人员自称“美国品牌”而有误导嫌疑,在“假洋鬼子”风波中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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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sanyue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2-10-12
“假洋鬼子”为何泛滥?


———音响业资深人士K先生访谈

  K先生,曾经在爱浪、CAV、丹麦宝等音响企业工作,担任过营销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最了解音响界的种种内幕和恩怨,也最了解音响营销中的种种骗局,甚至一些企业欺骗消费者的“营销教科书”都是他编的。他说,他是学这个专业的,工作以后一直在这个行业内谋生,他爱这个行业,但他为这个行业的现状担心,他也为自己“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地沉浮而自责。

  通过记者再三多方努力,K先生愿意站出来,为净化音响业的环境而做那个说“皇帝没有穿衣服”的孩子。

  记者:据你所了解,音响界哪些企业在扮演“假洋鬼子”的角色?

  K先生:这样的情况很普遍,音响界许多风头很猛的企业都曾经或者正在扮演这样的角色。

  CAV曾经在营销方面误导消费者,采用了一个NEC芯片,就让销售人员说自己就是NEC公司的人,用了一批法国喇叭,就号称法国原班人马设计。其实它的大部分产品,都是丘穗生设计的,此人是CAV的副总,你去专利局查,CAV的专利都是署他的名。他设计的产品说是法国AUDAX原班人马设计,这显然是欺骗。名氏风,自称是英国品牌,实际上那些人原来都是香武仕的。丹麦宝,我做过其市场总监,号称是丹麦品牌,只不过是在丹麦注册了一个商标,设计、生产全部在中国。君悦,注册了一个叫JEN的空壳公司,就打起了中美合资的旗号,甚至自称美国公司,产品却和CAV的一模一样。

  这些企业编造在国外的公司地址,或者注册一个空壳公司,然后堂而皇之在国内称它是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人会打一个越洋电话去查问,钻了一个很大的空子。

  记者:现在有些企业称他们确实是和国外公司合资,确实部分采用了国外的某些技术。那么,怎样来界定是不是“假洋鬼子”呢?

  K先生:在产品中用了一个芯片,一个喇叭单元,或者说一个零件,难道就可以说是用了日本、法国或者其他国家的技术?比如,产品中使用东芝功放管是很普遍的现象,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就说采用了东芝的技术?这绝对是欺骗和误导。中国人设计、生产,然后委托外国人设立一个公司,申请一个洋牌子,在中国销售,这就一定是“假洋鬼子”。如何界定?一个要看产品主体,另一个要看经营主体。

  记者:音响界这种“假洋鬼子”泛滥的现象,主要是什么原因导致的?

  K先生:国家的法律不健全,对企业违规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处罚力度严重不够。如果你违法经营可以赚1000万,被抓住罚款只有50万,会不会有很多人去冒这个不太大的险?另外,传媒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广告发布的审查把关不严导致虚假广告普遍存在,对消费者造成误导。一些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甚至某些媒体给企业评出的奖项往往也在“帮助”不法企业,很多奖项是企业花钱买来的,而那些机构也常常把评奖作为自己的摇钱树。

  业内专家坦言,目前国内的音响行业标准较国外的标准来说宽松多,实际上也使得企业可以“不必”花大力气去改善设计、加强质量管理等去提升产品的品质。所以,国家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行业标准。

  消费者本身有一定责任,一是过分崇洋,二是受到欺骗和侵权后不采取法律手段,使不法厂商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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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2-10-12
音响营销五大陷阱

  K先生长期在音响业内工作,据他自己说,他熟悉所有音响企业在营销过程中惯用的各种“手段”,而且他也为部分企业撰写过《营销员培训方案》,他向记者介绍了音响营销中常见的几种“陷阱”,记者笔录如下:

  由于绝大部分消费者对音响产品的选购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基础,不少音响企业就利用消费者的这一“盲点”大做文章,创造了很多营销“高招”,而这些高招一旦被某一个企业“发明”出来,也往往很快被众多音响企业所模仿采用、发扬光大。

  一、做足表面功夫:利用中国消费者普遍存在的崇洋心理和对国外品牌的不熟悉,大打假洋鬼子牌,先想出一个看似很洋气的名字,然后到某国花点小钱注册一下(胆子大一点的干脆就懒得理这一套,直接编童话了,香武仕就是如此),再编造一段历史,说得有模有样的,花点小钱邀几个老外一起照照相,最后给消费者的感觉就是一个外国品牌,而产品实际上是地地道道的由中国人设计,在国内采购加工的国产货,这些品牌可以用一个美国电影的名字来描述,就是———“真实的谎言”。他们也深知真钻石摆在地摊上也会被人误认为是玻璃,而假钻石要摆在高级商店里才能够比较容易让别人以为是真钻石的道理,所以他们愿意花心思装修漂亮的专卖店,营业员也穿着统一的服装,一个个被训练成为能说会道的营销高手来鼓动消费者来购买他们的产品。

  二、故弄“技术”玄虚:比如某个在国内音响界颇有知名度的音响品牌,其在行业内公认营销“领先”,营业员都经过特殊的培训,经常使用一些营销怪招来吸引消费者来购买他们的产品,比如在专卖店,营业员在演示低音的效果时经常会选择一段低频很强劲的音乐来播放,同时拿一张纸在音箱的倒相孔让气流把纸张打变形或者打破,以此来说明自己的低音效果非常好,其实把纸张打破顶多也只能够说明低音的分量大,并不能说明低音的音质好。

  还有买店采用打火花来演示说明自己的功放不怕短路。

  三、化平常为“神奇”:再比如,目前DVD播放机还是带解码器的家庭影院功放都带有光纤接口,采用光纤来传输数字信号,这本来就是很平常的事情,但是对老百姓心理非常谙熟的营业员会故意把光纤拔出来给顾客看,吹嘘这是红色激光束如何如何,他们的目的是一定要给顾客很高科技的感觉,其实这也就罢了,他们还故意拿一条普通的同轴线一头连着机器,一头用手接触,故意造出接触噪音,然后就以同轴方式会有噪音为由来攻击其他采用同轴方式连接的产品,宣称同轴连接是过时技术、业内专家明确指出因为人本身也是一个导体,故而产生这种效果很正常,事实上两种方式各有特点很难说孰优孰劣,这种做法很明显是一种带有恶意的营销手段,非常具有欺骗性。

  四、分散顾客注意力:他们在营销的时候很注重制造一些夸张的效果来吸引顾客,比如在演示电影效果的时候会精心挑选最精彩的电影片段,顾客此时实际上已经被电影情节所吸引,往往忽略了对音质的仔细鉴别,本来电影效果很刺激并不能证明音响的音质保真程度,再如他们在演示卡拉OK的时候,把混响和延时打到最大值随便说一个字,造出一种连绵不断的回音效果,让顾客感觉很神奇,其实这种状态根本就不能用来唱卡拉OK,这种方法根本无法证明音响的档次和效果,只能说是一种误导手段。

  五、大胆虚构:中国有句俗话叫做“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这些品牌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胆子绝对的大,音箱的箱体上贴了一层木皮,他们就敢大胆地说这是原木箱体了,产品本身采用的是常见的技术,但是动不动就说是自己的什么什么专利,实际上纯属子虚乌有的虚构,使用了日本NEC的一块芯片,就堂而皇之说产品是日本NEC技术设计,用了一个法国AUDAX喇叭单元就说是法国设计,是欧洲血统,是纯正的“欧洲声”了。这种欺骗就体现在消费者心里所想到的和实际情况出现较大的偏差,也就是说消费者虽然花了大价钱但是并没有买到自己心里所想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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